为进一步引导产业结构升级,提升科技创新能力,太仓市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,以三大主要方式助推科技企业发展。
一是创业扶助。对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最高5万元的小额创业扶助;对于获得部、省、苏州市科技资金资助的企业或项目,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资助。
二是贷款贴息。按申请项目贷款利息的25%-50%给予补贴,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,重大项目不超过20万元;对于获得部、省、苏州市科技资金资助的企业或项目,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资助。
三是企业奖励。对孵化期内,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-10万元奖励;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通过省级鉴定的,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;对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获取数量先进的企业给予0.5-2万元奖励;对有国际合作项目成功的企业,经科技局认定后每项给予3万元资助;对同高校或科研单位联合研发项目的企业,根据项目大小给予一定小额扶助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