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安徽省财政厅下发了《关于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通知》,对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。
一是要充分认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必要性。预算管理是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,通过增量来调节、控制资产存量、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的有效手段。资产管理也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有效开展资产管理工作,及时提供准确、完整的资产统计报告和财务管理有关数据资料,作为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预算、配置资产的依据,有利于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,细化预算编制、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。
二是明确实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范围和重点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一项改革创新的工作,要坚持循序渐进、先易后难、不断完善、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。2009年预算年度实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的范围是:省直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及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和省卫生厅所属各单位;重点是:房屋建筑物、机动车、单件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(以下简称“三项资产”)。
三是实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的主要职责。安徽省财政厅在推行此项工作中,要以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为中心,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,从制度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,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。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计划、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职能处室的职责分工,加强协调和配合。
四是规定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程序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要与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同步进行。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,必须提交“三项资产”存量情况表,凡涉及“三项资产”支出预算,必须提交增量资产计划,并有机地融入“三上三下”的预算程序中。
五是明确了“三项资产”增量配置原则和审核依据。





